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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质量评价服务 (三次招标)招标公告[集采]
时间:2024-11-26阅读:19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质量评价服务(三次)9b4b7f64-9e20-4443-bf27-71a3c6908d29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9b4b7f64-9e20-4443-bf27-71a3c6908d29
建设规模:约90万元9b4b7f64-9e20-4443-bf27-71a3c6908d29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综合交易工程类型:服务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1-26 11: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875-2207324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3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的唯一途径。 2..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2.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08时30分。 2.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上传完成后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及责任。 3.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3.1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解密方式进行本项目开标活动,操作方式请各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办事指南”中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查看。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递交光盘等实物资料,无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 3.2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08时30分。 3.3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6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数额应为:人民币1.8万元,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为:0.9万元(降幅为50.00%)。 本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等文件要求,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无失信记录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在缴纳保证金界面上传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报告。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办人:杜先生
办公电话:0875-2207913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张工
办公电话:0871-64885051、64885057移动电话:1589443675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zh530500202400072001001
标段名称: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质量评价服务(三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2-03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2-17 08:30
开标地点:保山3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9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按照国家、行业标准、云南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印发的《配网质量监督大纲》和招标人编制的技术标准、要求,对招标人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前的部分建设工程项目(以招标人委托数量为准)进行质量监督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出具质量评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评价检查、勘查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评价检查、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评价检查、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评价检查、施工现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评价检查、设备材料的评价检查等,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要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云南省保山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其他: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完整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电力专业)及以上职称。 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0.9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2-17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三次招标招标公告.pdf2024-11-26 10:06:00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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