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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良种场优质稻麦示范基地(天场境内)烘干房及库区项目招租公告
时间:2023-10-07阅读:96

项目名称

滨海县良种场优质稻麦示范基地(天场境内)烘干房及库区项目

项目编号

bhzb202309026

出租方

滨海县良种场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公告、竟价时间地点

公告期:2023年10月07日8:30始至2023年10月13日17:30止;

竞价报价时间:2023年10月18日15:00时整:

报价地点:滨海县育才西路16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02开标室。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数

结构

占地面积(m²)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粮食仓库、烘干房及其他

1-1/1

钢结构及砖混

约8600

5

12

1.2

1.标的坐落位置;位于滨海县天场镇海峰村境内,占地约8600m²,该标的粮食仓库800m²,生活用房150m²,烘干房400m²,烘干设备能力175吨/天(生物颗粒炉),120吨地磅,整体对外出租。

2.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无房产证、无土地证。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出租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其他有关瑕疵须由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并向出租方了解。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用于粮食烘干、仓储。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期间,烘干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损坏,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恢复,出租人不承担此项费用。承租期结束后,承租人须确保烘干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交给出租人。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租金12个月支付一次,无递增。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无免租金装修期。

2、履约保证金为首年3个月租金总和,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并依法取得相应证照及个人合法身份证件,且未被盐城市及其滨海县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勘踏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贵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规划拆迁或整体出售、破产、政策性粮食收购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因素而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应在规定期限内(30天)交回标的物,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手续。

9.其他未尽事宣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现场竞价,每次报价均为现场唱价三次,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一)竞租人的资格条件

1、公民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授权委托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上列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承租人报名确认表(详见附件)。

(二)报名及竞价文件领取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时间:2023年10月07日—2023年10月13日17时3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02室。

3、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15950201008

4、竞价文件售价:300元/份,竞价文件将以纸质文件发放给报名竞价人。

(三)缴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竞租保证金缴款凭据(交代理公司同时开出缴款收据)。竞价时凭保证金缴款凭据,竞价人身份证原件进入竞价会场。

(四)项目竞价:

1、保证金为“已缴纳”的意向承租人方可进入竞价会场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竟价须知。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2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4、如转让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会场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注:

1.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报名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承租人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2.《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02室;

3.《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交易保证金处置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竞价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7日内退还。退还时凭缴款凭据原件和竞价人的身份证退还(不计息)。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02室,联系电话:0515-83302085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其他说明

1.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2.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截止时闻前,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鲍先生,联系电话:18761230908

招标代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高先生15950201008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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