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加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丛台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包括丛台产业新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已建道路电力引线工程监理;主要包括滏河北大街;苏里纬四路(输元河南路-苏里经四街);苏里纬四路(苏里经四街-滏北街);商务公园;输元河南路(滏阳河-苏里纬四路);苏里经四街(苏里纬二路-苏里纬五路);苏里纬八路(输元河南路-滏河大街);苏里经二街(苏里纬二路-苏里纬十路);科创服务港;污水处理站。
2.2招标范围:实行全过程监理,涵盖监理合同签订起至保修期结束止,包括工程前期、工程施工、工程验收、保修等各阶段监理。
2.3 建设地点:邯郸市丛台区北部区域。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35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保期阶段完毕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专业);
3.1.4其他要求:(1)在人员、资金和设备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6)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0 00:00:00至2024-11-26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ggzy.hd.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0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邯郸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ggzy.hd.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ggzy.hd.gov.cn/)上发布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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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丛台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联系人:董学超 ,电话:0310-3112957;代理机构:疆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扬,电话:0310-404499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丛台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138 3105 6690
电子邮箱::ctqzdb@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丛台产业新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已建道路电力引线工程监理 | 无 | 0 |
招标人: | 邯郸丛台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疆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1号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350号嘉华大厦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董学超 | 联系人: | 张扬 | ||
电话: | 0310-3112957 | 电话: | 0310-4044999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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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