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西浑源抽水蓄能电站阶段性(对外交通公路工程)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西浑源抽水蓄能电站阶段性(对外交通公路工程)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东坊城乡境内
建设单位:浑源县东坊城乡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项目现阶段对外交通道路1号公路道路总长5.087km,道路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5.7m,路面宽度6.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屈秋实
联系电话:18635212524
邮箱:18635212524@126.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山西浑源抽水蓄能电站阶段性(对外交通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601.3 kb, 下载次数1
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93.6 kb, 下载次数0
附件3:验收意见.pdf399.7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