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沙交投精城公司海砂淡化场及配套混凝土搅拌站、预制构件厂综合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沙交投精城公司海砂淡化场及配套混凝土搅拌站、预制构件厂综合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广州南沙交投精城建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南沙交投精城公司海砂淡化场及配套混凝土搅拌站、预制构件厂综合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836160964@qq.com
附件1:南沙交投精城公司海砂淡化场及配套混凝土搅拌站、预制构件厂综合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1).pdf783.6 k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