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桑植县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张烟管纪要[2023]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桑植县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桑植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桑植县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张家界市桑植县澧源镇老观潭社区
2.3建设规模:使用自有土地7.03亩,建设经营业务用房1栋,建设门卫传达室1座,总建筑面积341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相应公用工程。
2.4投资估算:计划总投资1914.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估算1489.49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_
2.6招标范围: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桑植县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工程及配套建设的相应公用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项目管理、进行设计技术交底、配合施工、试生产和竣工验收工作等服务;本项目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475000.00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其中:
r方案设计:30日历天。
r初步设计:20日历天。
r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r后续服务: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约定为准。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设计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财务报告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①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等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差推算,下同)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招标人所属行业内单位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②近三年,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的; ③近三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 ④近三年,未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⑤近一年,未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招投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告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犯罪记录的;
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在招标人所属行业内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贿,未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当前尚在招标人所属行业对其采取禁止措施期限内的。(注:近三年是指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1095天内,近一年是指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365天内。)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投标截止之日往前回溯5年)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建筑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给排水工程师1人,电气工程师1人。
3.2.7其他要求: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汇入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名: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
帐号:943005010000148159
4.3 注明“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桑植县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项目设计项目投标保证金”
4.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10月07日起至2023年10月12日止,每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 2:30 到 5:00(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古庸路572号金领国际大厦8楼802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兹定于2023年10月27日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 张家界市永定区逸臣广场维也纳酒店十七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参加开标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44-8863132。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桑植县分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155768517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古庸路572号金领国际大厦8楼802室(本项目联系地址)
联系人:宋先生(18374410032)
电话/传真:07448381538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