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massy-2024-001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项目名称 | 当涂县供销大楼一楼经营用房招租 |
转让底价 | 689310元(5年总价)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11月14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21日 |
竞价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09:00至2024年11月22日09:30(延时除外) |
资产概述 | 当涂县供销大楼一楼经营用房,位于:当涂县姑孰镇提署中路592号一楼西侧房屋,面积约207平方米,租期5年,年租金起租价137862元,竞租保证金30000元,履约保证金为20000元。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标的物的质量及装饰装修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察看租赁标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对租赁标的任何保证。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凡参加拍卖会的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租赁房屋的地点、周围环境、出租范围、出租面积、搬迁费用、邻里问题及对意向竞租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与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向竞租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11月14日 |
公告期 |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披露 | 1、租赁用途:商业;竞得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属地城市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并经得委托人同意的经营项目,若竞得人私自变更经营业态或从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项目,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竞得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实行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竞得人在竞得标的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3、本次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环保、消防、安全等)接收(不含设备和添附物品),竞得人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配置设备的装修、维修等,费用自理。在此使用过程中,如房屋现状不能满足竞得人需要,竞得人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增容/改造申请,相关费用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均由竞得人承担;如因生活涉及油烟排放、异味、噪音等引发邻里矛盾的,由竞得人自行协调,如协调不成造成群访事件的,委托人有权收回产权,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5、房屋租赁期间内,竞得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竞得人需要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竞得人来承担,与委托人无关(包括但不仅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人身伤亡的)。如果竞得人利用此房从事不正当的经营或者违法活动,委托人有权无条件地立刻收回房屋,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6、竞得人及其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时,必须符合建筑设施相关规范要求,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在承重墙、柱、梁及顶板上进行任何包括剔凿、打洞的工作。如有发生,竞得人有责任立即修复并承担费用和其他后果。 7、承租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关系自行解除,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提前收回标的,委托人只退还剩余房租,产生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竞得人应保持标的现状的完好且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退还给委托人;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添置新物不可移动部分及装饰、装修(包括未形成附合的和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归委托人所有并且竞得人不得要求委托人给予竞得人任何补偿。若有委托人不需要的物品、装饰装修物等部分,竞得人应无条件根据委托人要求将物品、装饰装修物予以拆除,因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竞得人应当恢复原状。竞得人如违反该规定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不予退还。返还后对于该标的物内竞得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遗留的物品,视为竞得人自愿放弃其所有权和处分权,委托人有权自行处置,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整体(或局部)转租、转借、调换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同违约,所交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10、标的交付日、起租日、租金缴纳时间、规则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1、若本次招租的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标的租金、佣金或退租的理由;意向竞租人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 12、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三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3、若竞租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24年11月21日17:00止。各竞租人须于该时间前将竞租保证金从本单位银行账户或自然人的个人账户汇入到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竞租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汇入,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其他个人代为汇入,竞租保证金以到达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时间为准。意向竞租人由他人账户代汇或超过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汇入的竞租保证金,将无法取得竞租资格。意向竞租人因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 2、已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意向竞租人持竞租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前到代理机构办理相关竞租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3、如竞租不成,竞租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意向竞租人携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办理竞租保证金退还手续。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办理完缴款、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移交手续,经委托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保证金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账号、开户行名称。联系电话:0555-6721650)。 4、竞得人须在招租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此次招租项目佣金为成交总价的百分之一,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标的名称(户名: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雨山东路支行,账号:20000250640110300000018)。竞得人未按照上述约定付款的,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根本违约,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拍卖成交关系,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委托人委托当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向属地仲裁委员会或属地法院提起仲裁、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5、竞得人缴清上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前往委托人处签署《租赁合同》,竞得人所签署的文件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所缴款项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 |
交易方式 | 1、本次拍卖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拍卖会将于2024年11月22日09:00,在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举行。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均可参与。 2、意向竞租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租,但须在竞租开始前向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租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意向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竞租保证金由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由委托人处置。 4、意向竞租人可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17:00止(工作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至代理机构办理报名: (一)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交(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法人授权书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⑤竞租保证金支付凭证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①自然人身份证 ②竞租保证金支付凭证 特别提示:意向竞租人须对报名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租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竞租人原因致使标的无法顺利移交致使违约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关系,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拍卖款、佣金不予退还。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 | 1、竞租保证金30000元。 2、意向竞租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单位账户或本人账户足额汇入竞租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之一,并备注标的名称:当涂县姑孰镇提署中路592号一楼西侧房屋 ①户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1306020919026440357 ②户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179707420531 3、确认竞租保证金到账时间:2024年11月22日8时至8时50分,携带交纳保证金凭证至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股确认后加盖财务专用章。 |
竞租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17:00止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当涂县中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5217489169672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无 |
转让方联系人 | 陈学军 |
联系电话 | 18055563928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刘?f |
联系电话 | 15805558893 |
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央大厦9栋7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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