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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雄市邓坊镇文旅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集采]
时间:2024-11-14阅读:5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邓坊镇圩镇及邓坊村、赤石村

资金来源

上级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上级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

(1)本项目的设计范围: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规划、报建、施工等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工地现场服务、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2)本项目的施工范围: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配套工程、设施等的施工。

招标内容

本项目包括南雄市邓坊镇乡村旅游风貌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雄市邓坊镇乡村旅游停车场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雄市邓坊镇乡村旅游道路及沿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三个子项:①改造提升道路沿线建筑风貌,建设护栏,设置特色标志,铺设人行道,改造水沟,扩宽道路约0.6公里,黑底化约1.3公里,占地面积约11800平方米;②农贸市场改造涉及增设消防设施、建设停车场、更换阳光瓦、整治周边环境,约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③运动休闲设施增设及周边环境整治,约占地面积10200平方米。

工期(交货期)

本项目总工期:共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14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三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①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a资质或同时具备b和c两项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如设计单位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等)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在该证书后面,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5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1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2中铭珩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3待定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4韶关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南雄市邓坊镇人民政府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5.省外企业(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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