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千万工程”典型示范村建设项目(人居环境整治标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韶关市始兴县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由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安排解决,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
(1)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的设计文件(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施工图设计含总平面及设计说明书、主要设备及材料以及建筑、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节能、无障碍设计、安防及智能系统、充电桩、海绵城市、雨污分流、道路、综合管网等所有专项设计及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建安工程的设计;
注: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②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
③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④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2)施工部分: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配套工程、设施等的施工。
招标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典型村及沿途的农村房屋进行微改造和风貌品质提升。
工期(交货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45日历天。中标人必须在所要求的工期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 :柒佰伍拾玖万伍仟叁佰元整(小写:? 75953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①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建筑工程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设计单位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2.4根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建部门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4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5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