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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路灯采购资格后审公告[集采]
时间:2024-11-01阅读:45

本招标项目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乐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路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奥特莱斯两侧停车场、江堤路及乐江横河二期;

2.2 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53万元;

2.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 交货地点: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

2.5 供货期:本项目按批次供货,各批次自招标人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具体根据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路灯的包装、运输、供货及后续服务,详见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3.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万元及以上的路灯供货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供货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盖章页、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等关键页)。

3.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机构: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区桥梁产业园地 址:崇川区同济科技园b7栋4楼
联系人:余磊联系人:陈芳敏
电 话:18971006898电 话:13814618609

2024年11月1日

附件:评标办法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程序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不允许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万元及以上的路灯供货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供货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盖章页、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等关键页)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定;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见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

(1)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2)资格审查资料上传至系统中相应窗口(需从诚信库中获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商务标):100分
条款号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2投标报价(商务标)

评分标准(100分)

(1)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去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ík,k值取值范围为95%、96%、97%、98%,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1%扣0.45分,每下浮1%扣0.3分。偏离率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偏离率=(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评审错误和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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