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高新区通用机场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高新区通用机场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基础发【2024】1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秦邮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邮市高新区
2.1.2建设规模:约2.4万平方米,投资约18322万元
2.2 其他:/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非民航专业新建5550平方米综合业务楼(含塔台)、9140平方米机库(最大约跨度46米)及附楼、553平方米特种车库及车棚、4010平方米服务中心楼、3900平方米勤务保障楼、680平方米动力中心(包括水泵房、变电站等),以及垃圾转运站、入口门房、空陆侧道口、停车场等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工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施工工期约18个月),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83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监理管理、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2人;
3.9其它要求:1、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2、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项目总监在手工程情况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36号规定要求、扬建管(2020)1号文(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建项目和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总监)规定要求;
3.10.1投标人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0.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31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v2.0(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8.备注
8.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2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8.3 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8.4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
8.5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 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秦邮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高邮市秦邮路309 号 | 地址:高邮金融大厦9楼 |
邮编:/ | 邮编:225000 |
联系人:雍志军 | 联系人:田明姣 |
电话:/ | 电话:0514-80820678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8021316683@qq.com |
2024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