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沟社区龙虾深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芦沟社区龙虾深加工项目已由盱审批备{2024}5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芦沟沃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芦沟社区龙虾深加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黄花塘镇芦沟社区。
2.1.2建设规模:占地约6.7亩,拟建设芦沟社区龙虾深加工综合研发楼、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10675062.64元(其中暂列金额为9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芦沟社区龙虾深加工项目,包含龙虾深加工综合研发楼、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3 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 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 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 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 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 号)文件精神和《2023 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 号执行。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 2022 年10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要求, 自 2021 年10 月15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 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 自 2022 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 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满足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备案要求,同时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
3.8 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据(2024 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3.9 投标人自 2022 年10月 1 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 ”、“信用淮安 ”及淮安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 ”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10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 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江苏 ”网站、全 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3.13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 ,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与 诚 信 信 息 一 体 化 平 台 发 布
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10月18日至 2024 年10月29日;
4.2 请投标人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 电子化交易 登录入口 , 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下载报名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4.3 电子招投标平台及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及手续费 5 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培训视频》
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230529/a7eb8271-e40f-4d0a-9126-e1bcb7832e48.html)
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ca 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http://huaian.ca369.cn/page/index.html#main新点软件技术 支持:400998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80996058 、18962289236;qq:3260927750。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30日9 时 00 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传。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 “不见面交易大厅 ”模块)参加 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履约保证金
缴纳形式:现金、支票、转账或无条件银行保函等多种形式缴纳。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返还。
10.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具体支付见招标文件。
11.付款方式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待工程机械、人员进场后且提供相同数额的无条件银行保函后支付),剩余款项每月5日前填报上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监理人、造价咨询人和发包人审核后,以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为依据,按已完合格工程量计量价的 80%,每1个月办理一次支付(每次付款须扣回建安工程费预付款的20%,扣完为止);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且结算资料送审,支付至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后计量价的9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的 97%;剩余 3%资金待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后付清(无息)。付款时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盱眙芦沟沃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黄花塘镇芦沟社区居民委员会1号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3915174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山水大道88号中澳生态城商业区52号楼210室
联系方式:王工15152349979
盱眙芦沟沃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 年10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