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更调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更调整)己由海发改发[2024]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投资概算622.05万元,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慧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原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更调整)
2.2建设地点:郑旗乡南山村、曹洼乡白崖村、九彩乡马湾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269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2269亩,深松、增施商品有机肥2067亩,增施商品有机肥1033.50t (亩均施500kg),新建、整修道路11.53公里,人饮管道恢复1.755公里。及对应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见下:
一标段:海原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更调整)一标段;
二标段:海原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更调整)二标段;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一标段:田块整治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田间道路工程、人饮管道恢复工程;
二标段:田块整治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田间道路工程、人饮管道恢复工程;
注: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级) 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并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考核合格 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3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 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 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 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异地评标模式”。解密方式流程为:投标单位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操作流程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代理公司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注意:系统必须使用ie浏览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请提前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检查及配置,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用错ca锁、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4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6.2逾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海兴开发区管委会二楼
联系人:郑国平
电话:13723340973
代理机构:宁夏慧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上元名筑1号办公楼22楼
联系人:熊威
电话:0951-5969345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