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沈阳宏丰源粮食有限公司粮食加工仓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沈阳宏丰源粮食有限公司粮食加工仓储项目
地点:新民市陶家屯镇陶荒地村
建设单位:沈阳宏丰源粮食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沈阳宏丰源粮食有限公司粮食加工仓储项目位于新民市陶家屯镇陶荒地村,项目厂区占地面积23651 m2,建设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1200m2;新建粮食仓库1栋,建筑面积9990m2;新建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300m2;粮食烘干生产线1条。设计年烘干及中转玉米100000t。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1月0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042415719
邮箱:80658818@qq.com
附件1:沈阳宏丰源粮食有限公司粮食加工仓储项目验收.pdf9.3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