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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南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二期项目[集采]
时间:2024-10-02阅读:95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南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二期项目

澄清答疑(一)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按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小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技术负责人:1 名;施工员:1 名;安全员:1 名,质量员:1 名,标准员 1 名;材料员 1 名;机械员 1 名;劳务员 1 名;资料员 1 名。(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 2 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无需提供证件。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2、资格审查资料

项目机构管理人员配置表

施工项目

我公司承诺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执行,特此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数量填写如下表: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序号岗位名称人数
1项目负责人1
2技术负责人1
3施工员1
4安全员1
5质量员1
6标准员1
7材料员1
8机械员1
9劳务员1
10资料员1
3、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规定,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费标准,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191049 元。由中标单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报价时必须考虑并包括此部分费用),否则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中标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标人:大庆市住建业发展服务保障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9-6293983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59-8971033

2024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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