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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雄市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一标段)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集采]
时间:2024-09-14阅读:2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南雄市雄州街道中心城区

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及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上级资金及债券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约64000㎡,主要建设内容为北城凌江河绿地雨洪行泄通道建设及内涝点整治,包含给排水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土方工程、透水铺装、服务用房、标识系统、配套服务设施、监控、广播设施等。

招标内容

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为准):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岩土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需对应达到满足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等;

(2)初步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及设计说明书、主要设备及材料、设计图纸及给水、排水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它建设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文件(包含初步设计深化等)及概算编制。

(3)后续需配合报批报审、施工图设计配合等服务。

工期(交货期)

招标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1)勘察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个日历天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等;

(2)初步设计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0个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

(3)初步设计修编:出具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修编初审意见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修编,并提交招标人审核。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叁拾万零贰仟零肆拾肆元整(小写:?302044.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的独立法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

2.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第 ①、② 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第 ① 项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②勘察企业必须具备以下a~c资质之一和d、e资质之一):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级以上(含甲级)资质;

c.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

d.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工程测量)以上(含乙级)资质;

e.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2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1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2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3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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