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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后埔片区完全中学(招标公告)[集采]
时间:2024-09-02阅读:43

以闽发改备[2023]c0000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后埔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安造价约45832.4533 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通过审查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建筑面积103519.13 m2。本工程最大单体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为食堂及宿舍,建筑面积为3152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0513㎡,地下建筑面积为1009㎡,总占地面积4373㎡。单跨跨度最大为39.6m,最大高度45.2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初高中教学楼、高中实验楼、食堂及宿舍楼、图书馆及行政办公楼、风雨操场、报告厅、地下室等。其中,初中教学楼地上5层,建筑高度22.1m;高中教学楼地上5层,建筑高度21.6m;高中实验楼地下1层,地上3层,建筑高度17.8m;食堂及宿舍楼地下1层,地上10层,建筑高度45.2m;图书馆及行政办公楼地上7层,建筑高度31.35m;风雨操场及报告厅地下1层,地上1层。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单跨跨度最大为39.6m(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单跨跨度最大为39.6m(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3152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0513㎡,地下建筑面积为1009㎡;装配式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为30513㎡(“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5832453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96个日历天,定额工期87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整个项目需达到泉州市建设工程“刺桐杯”奖(市优质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且至少3个单位(单幢)工程达到“闽江杯”奖(福建省级优质工程奖)标准 ,装配式建筑须按《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3〕33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认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20000㎡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该建筑面积不包含地下室建筑面积)。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1)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闽建办筑 [2015]13 号) 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 号)内容:①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和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审批下放试点期间省厅在下放权限内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其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②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 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2日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06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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