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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滨海县工人文化宫建设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4-08-28阅读:75

关于滨海县工人文化宫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滨行审投资(2024)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滨海县总工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滨海县总工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滨海县工人文化宫建设设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滨海县工人文化宫建设设计服务项目。

2.2 工程地点:滨海县城人民路95号。

2.3 工程规模:项目拟实施滨海县工人文化宫建设工程,总占地面积为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5300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建筑外立面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机电设计、暖通设计、智能化设计、室外管网设计(供电由二级配电箱到室内配电箱、给排水连接到市政管网接口)、室外景观设计等设计内容。总投资约5000万元。

2.4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2.5 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6 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滨海县工人文化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建筑外立面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机电设计、暖通设计、智能化设计、室外管网设计(供电由二级配电箱到室内配电箱、给排水连接到市政管网接口)、室外景观设计等同时协助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建设单位完成报建报审工作,并参与施工图纸设计交底、洁具款式,装饰灯饰的选型、施工现场定期服务及竣工验收等(专项设计另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的独立法人。

3.1.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4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本次招标不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7其他要求: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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