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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陈家港镇文化活动中心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4-08-27阅读:55

陈家港镇文化活动中心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以响行审投资备[2024]2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灌江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陈家港镇文化活动中心改造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响水县。

2.1.2建设规模:陈家港镇文化活动中心改造提升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1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陈家港镇文化活动中心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主楼装饰改造、安装及智能化改造、新建门卫及围墙、室外附属部分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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