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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监理
时间:2024-08-26阅读: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韵小区(南区)项目(刘表庄片区安置区)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4)7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华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监理; 2.1.2 建设地点:沧州市新华区; 2.1.3 建设规模:东风路道路全长4072m。设计道路中心线与规划道路中心线一致,全线有1个交点。道路红线40m,道路横断为:人行道3.0米+非机动车道4.0米+绿化带2.0米+机动车道22.0米+绿化带2.0米+非机动车道4.0米+人行道3.0米。规划东西方向次干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土建)工程。该段道路全长约1560米,红线宽40米,工程费约7219.14万元; 2.1.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5 资金来源:新华区财政资金; 2.1.6 施工工期及监理周期: 施工工期:预计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共 1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10 日历天,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监理周期:监理服务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两年; 2.1.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进行控制,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负责内部协调,组织图纸会审,对图纸设计提出可行性建议,严审工程竣工图纸,保证实际施工与竣工图一致,并对竣工图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提供近期(2024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符合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要求;

3.1.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4 09:30至2024-08-31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14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4-09-14 09:30:00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场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30%计取;付费主体:由建设单位支付。使用平台名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柳先生 电话: 0317-5518081;招标代理: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穆文玉 联系电话:1823179557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3209286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监理投标人/供应商6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泰大国际家居博览中心2#楼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天昕大厦16楼
邮编:邮编:
联系人:柳先生联系人:刘祺 穆文玉
电话:0317-5518081电话:0317-3023738 18231795578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ebeiguoyun2022@sina.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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