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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都区秦南镇全域综合整治统筹规划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招标公告[公-JEU]
时间:2024-08-21阅读:108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江苏绿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盐都区秦南镇全域综合整治统筹规划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都区秦南镇灯塔村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盐都区秦南镇全域综合整治统筹规划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汇总表及施工图纸及资料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新建灌溉站7座、维修2座、拆除1座灌溉站、新建防渗斗渠6.66km、防渗农渠12.6km、土地平整3667亩、新建水泥路1.28km及排水沟、桥梁、涵洞、渡槽、土地平整等。

2.3合同估算价:1257.51万元

2.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具体日期以开工令为准,11月底完成主体工程)。

2.5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6本公告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e3209030002000025001001盐都区秦南镇全域综合整治统筹规划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盐都区秦南镇全域综合整治统筹规划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汇总表及施工图纸及资料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新建灌溉站、防渗渠、排水沟、桥梁、涵洞、渡槽、土地平整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2业绩要求如下:无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 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利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投标截止时间起无在建工程,须符合苏水基〔2016〕17 号文规定。

3.4.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3.4.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其他在建工程;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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