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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公-B6R]
时间:2024-08-09阅读:27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肃发改审字【2024】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肃宁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肃宁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及肃宁县建成区;(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生态护坡工程、肃宁县建成区污水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其中,生态护坡工程约1200 ㎡;铺设 dn600主管网 51.64km,dn300 主管网 39.055km,提升泵站 20 座及相关配套设施;(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4)质量标准:满足正常施工和验收要求,并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合格要求;(5)特别说明:①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a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b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定标候选人。②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部门:肃宁县行政审批局,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317-5015293;是否远程异地:否。招标代理费: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收取,由中标人支付;③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平台使用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概算价范围(m,m≠0),0≤m<1000万元 收费金额800元/标段;1000≤m<2000万元 收费金额1000元/标段;2000≤m<3000万元 收费金额2000元/标段;3000≤m<5000万元 收费金额2500元/标段;m≥5000万元收费金额 3000元/标段。

2.2招标范围:地形测绘、勘探、土工试验、勘查成果整理及后续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投标人需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1.3信用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②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注: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9日10时至2024年08月16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肃宁县分局招标代理机构: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武垣西路110号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边明亮联系人:贾艺博
电话:0317-5017099电话:0311-67799151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dyxmglyxgs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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