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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3年度建湖县塘河街道乔庄村高标准农田补建等 项目招标公告[公-E9P]
时间:2024-08-09阅读:293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建湖县人民政府塘河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建湖县塘河街道内

2.1.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站、防渗渠、渡槽、涵洞、南舍沟桥、沟道治理、坑塘填埋、排水暗管、集水暗管、土地平整及乔庄村灌溉站供电线路工程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513.19万元。

2.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5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具体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灌溉站、防渗渠、渡槽、涵洞、南舍沟桥、沟道治理、坑塘填埋、排水暗管、集水暗管、土地平整及乔庄村灌溉站供电线路工程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本公告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e32092500020000270020012023年度建湖县塘河街道乔庄村高标准农田补建等项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业绩要求:无。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利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截止时间起无在建工程,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3.4.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视为无在建工程,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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