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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精细化监管平台(二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共资源]
时间:2024-08-08阅读:29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sgcjs-2024013

项目名称:惠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精细化监管平台(二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8661.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惠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精细化监管平台(二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

方式:持报名资料现场购买或邮箱购买

售价:资料费用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磋商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原件)(详见公告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

(三)相关公告在媒介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

联系方式:池先生0752-2556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斜下22号小区报关报检服务楼7层01办公至06办公

联系方式:江小姐/0752-22714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小姐

电话:0752-2271452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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