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开行审经审〔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人民政府,代建单位为盐城经开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步凤镇专职消防站工程增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步凤镇清恩居委会境内
2.1.2建设规模:消防站增补工程,主要包括:功能用房装修改造提升、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营区正规化氛围建设、家具、厨房设备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580万元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26日,竣工日期:2024年10月9日
2.1.5 其他:质量标准: 合格 。
2.2招标范围:见下述2.3款中的招标范围
2.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3209440002000020001001 | 步凤镇专职消防站工程增补项目 | 步凤镇专职消防站工程增补项目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范围的权利。 |
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3.1.1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