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东政服投〔2024〕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台市泰东河路及东延(惠民路至海陵南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惠民路至海陵南路
2.1.2建设规模:东台市泰东河路及东延(惠民路至海陵南路)工程道路、桥梁、雨水、污水管道施工,全长约325米,宽约24米,新建桥梁一座,跨径为13+30+13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竣工日期:2024年12月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东台市泰东河路及东延(惠民路至海陵南路)工程施工,完成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作量的权利。
2.3本公告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3209810002000026001001 | 东台市泰东河路及东延(惠民路至海陵南路)工程 | 东台市泰东河路及东延(惠民路至海陵南路)工程施工,完成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
3.1投标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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