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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磋商公告[公共资源]
时间:2024-08-02阅读:519

一、采购人:齐河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德州市齐河县

联系人:杨主任联系方式:1358993041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泽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段店南路367号203室

联系人:张经理联系方式:15969633697

二、项目名称: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ygs-qh-20240718

项目情况:

包号

标包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元)

1

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4、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所投医疗耗材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0000.00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实行现场或电子报名,现场报名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时将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一并以pdf格式发送到电子邮箱sdzyxmglyxgs@163.com,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并电话告知。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生产厂家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1)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2)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代理公司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时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经理联系方式:15969633697

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发布人:山东泽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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