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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禄劝县2024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公-QYK]
时间:2024-08-01阅读:973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昆明市禄劝县2024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8e320162-e422-4df2-81ba-d7ba10451bee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8e320162-e422-4df2-81ba-d7ba10451bee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昆明市禄劝县2024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排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建设dn200~dn1000排水管道48.07km及其附属设施;雨水调蓄设施:新建雨水调蓄设施3处,雨水调蓄量为3000立方米;排涝通道建设:建设排洪通道2.6km,箱涵截面尺寸为b*h=3.0m*2.5m;移动排涝装备:移动抢险泵车2辆、柴油发电机2台、高扬程潜水泵3台(扬程60m,流量20l/s )、小型潜水泵10台(扬程20m,流量40l/s ) ;重要点位防护设施:防汛挡水板25块(尺寸6m×lm),雨量计5套,液位计5套;智慧平台建设:建设县城排险除涝信息化、智慧化系统1套。8e320162-e422-4df2-81ba-d7ba10451bee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7-31 1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禄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966967)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人:潘德才
办公电话:1831397909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刘承娇
办公电话:18788155953移动电话:1878815595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100202400715001001
标段名称:昆明市禄劝县2024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8-0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8-22 09:00
开标地点:禄劝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9090.7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内容为排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排涝通道建设;移动排涝装备;重要点位防护设施;智慧平台建设等工作内容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及后续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1)勘察内容:完成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测绘)、初步勘察、地下管线物探、详细勘察及施工勘察等, 满足工程设计需要,达到工程详细地质勘查报告深度,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及其相关的成果资料,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服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具体设计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设计内容:完成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的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提供全套施工图设计成果,同时所有的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审查(含配合各专项设计审查等),并配合与设计相关的报批、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和施工过程的驻场指导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设计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施工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排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排涝通道建设;移动排涝装备;重要点位防护设施;智慧平台建设等全部施工内容。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4)完成本项目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和维修人员的培训、提交图纸和资料、售后服务等,以及所有其它为完善安装运行所必要的项目。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包含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且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投标确认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1)、(2)和(3)三项要求: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至少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以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至少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至少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至少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业绩要求:/
其他:1、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为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情况说明(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2、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 3、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其他要求: 4.1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作否决处理;对严重失信主体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4.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4.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4.4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招标人、出让人、竞卖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信息,且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中选人、成交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包含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且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投标确认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8-22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禄劝县2024年排水防涝项目(epc)-变更公告.pdf2024-07-31 09:28:46
2禄劝县2024年排水防涝项目(epc)变更情况说明.pdf2024-07-31 11:09:40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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