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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duo]关于对厦门市启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泉州宏昱进出口有限公司强制执行的委托法律诉讼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1-02-10阅读:100

项目概况

关于对厦门市启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泉州宏昱进出口有限公司强制执行的委托法律诉讼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zb-g-2021-029

项目名称:关于对厦门市启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泉州宏昱进出口有限公司强制执行的委托法律诉讼服务

预算金额:2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业主单位的前述项目抵押物处置予以代理执行。(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案件终结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境内律师事务所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3.2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3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3.4投标人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3.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10日 至 2021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2月10日15:00至2021年02月25日18: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2)投标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行选购。(3)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异议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3.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4.项目负责人:唐丽玉/0591-83393301。

5、本公告第一段落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招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22号

联系方式:王振帅、陈敏/ 0595-29011368、0591-38288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汉铭/0591-83393310、8339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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