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关于管理诊断咨询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元)
1
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关于管理诊断咨询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1年
298000.00(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2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信用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提供无不良行为承诺书及以下1)、2)、3)、4)项查询截图或报告(以下内容中,近三年是指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1095天内,近一年是指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365天内):
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等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差推算,下同)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招标人所属行业内单位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
2)近三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的;
3)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
4)近三年,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5)近一年,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招投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告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犯罪记录的;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向招标人所属行业内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贿,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当前尚在招标人所属行业对其采取禁止措施期限内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6日起至2024年08月0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754820631@qq.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变更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兹定于2024年08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
联系人:陈林
电话:18296119808
地址:张家界永定区大庸桥烟草新城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纯意
电话:13974471171、0744-8260901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