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十四五”福建省山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闽水审批〔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山美灌区水资源调配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泉州市山美灌区水资源调配中心、惠安县直属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招标代理单位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十四五”福建省山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惠安灌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泉州市惠安县;
2.2 工程规模:总造价约2000万元;
2.3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十四五”福建省山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惠安灌片施工招标,总造价约2000万元,新建惠东灌溉泵站1座,惠东干渠惠东水库下游段恢复及改造2.71km,梅庄支渠恢复及改造2.43k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 最高控制价:18927745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
2.6 标段划分 (如有) :/;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