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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技师学院校方责任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共资源]
时间:2024-07-22阅读:313

惠州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技师学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校方责任保险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惠州市技师学院校方责任保险项目

2.项目编号:hzgx-2024p048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属于资格标,无具体预算。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惠州市技师学院校方责任保险项目

1(项)

详见“采购需求书”

本项目属于资格标,无具体预算

金融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 采购政策落实”的相关内容)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供应商提供以上相应网页查询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的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

4.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包含责任保险业务。[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相关授权(授权函需提供原件,格式自拟)。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公司、同一总公司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响应参与方式

(一)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清晰原件)一式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

1.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原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

(1)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2)线上报名的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盖章后的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334352795@qq.com)并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报名资料并检查无误后,投标人即可邮寄纸质版的报名原件资料(邮寄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703室,收件人:罗工,电话:0752-7823089)。请投标人提前安排时间邮寄,务必保证报名资料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寄出后及时将快递单号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务必保证报名资料密封完好,如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损坏或遗失等现象,供应商将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

(3)现场报名的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盖章一式二份到招标公告规定的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并检查无误后即报名成功。

四、获取招标文件(登记时间)

时间: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期间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703室。

获取方式:资料费用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3日15时00分(注14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自投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个日历日)。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惠州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703室)。

六、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

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三)相关公告在媒介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技师学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西区31号

采购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方式:0752-2731392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703室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7823089

05--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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