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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网响水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楼装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公-XWM]
时间:2024-07-08阅读:214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响水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楼装修工程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以响行审投资备〔2024〕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响水县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国网响水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楼装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响水县金海路东侧、灌江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国网响水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楼共九层,在现有的生产营销楼中进行室内外装修,装修面积约为9585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21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8月15日,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9月2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2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确保审查通过 。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国网响水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楼装修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2.2.1 国网响水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楼装修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包含但不限于对所有施工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相关报批报审手续、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专项设计、变更设计、施工及后期设计配合服务、报规报建、施工图审查、前期咨询、以及其他所有涉及到的相关服务等;

2.2.2 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饰、室内水电安装、室外铺装、室外水电、室内空调、室外雨污水、智能化工程、消防(含验收)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3手续办理:中标人须无条件办理项目全过程的各项相关手续,招标人予以协助,所涉的须由招标人承担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其余均由投标人承担。

2.2.4 材料设备的采购:包含设计施工所需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

2.2.5 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 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7 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2.7 本项目的所有竣工保洁,由中标人负责,并要达到招标人的评估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注:1、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 包料、 包工期、 包质量、 包安全、 包文明施工、 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 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养护期内的养护)。

2、最终施工总承包的范围以经招标人确认并经报审且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下述 3.2.1 项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或 3.2.2 项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3.2.1 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2.2 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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