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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港路、海阔路、聚亨路等市政道路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公-K45]
时间:2024-07-04阅读:213

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经发科技局以《南港路、海阔路、聚亨路等市政道路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南经科审【2024】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编研与城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港路、海阔路、聚亨路等市政道路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南高新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安造价约2600万元,污水管道最大直径为dn800mm。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时间),具体服从招标人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授权的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4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及招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的标准。

2.2招标范围:南港路、海阔路、聚亨路等市政道路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2.3本公告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3.1.1项资质的有效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南高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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