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沙河市刘石岗镇大坪村房屋进行修缮,主要内容:修缮彭江磊院落、彭金生院落、彭清禄院落、彭认生院落、彭生民院落、彭增来院落共6处,面积约1000㎡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2.3建设地点:沙河市刘石岗镇大坪村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3.1.2.1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用信息)http://zfcxjst.hebei.gov.cn/不存在不良行为。
3.1.3其他要求:3.1.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且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3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标分开制作、供应商/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供应商/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1.3.4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人代表:李瑞刚 招标代理:周晓茹、王唯一、刘静,其中周晓茹任招标小组组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2 00:00至2024-07-08 23:59,登录“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沙河市人民大街人和路西侧 | 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李瑞刚 | 联系人: | 周晓茹 | |
电话: | 0319-8788082 | 电话: | 0319-3386888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帐号: | . | 帐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