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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vgk]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垃圾分类宣传材料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3-10-08阅读:48

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采购人)的委托对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垃圾分类宣传材料采购项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泉州佑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安溪和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安溪泰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采购编号:qzls2021a011

二、项目名称: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垃圾分类宣传材料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详见询价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最高控制价:玖万贰仟元整(¥:92000元),凡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条件:

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2021年2月5日起至2021年2月8日截止。

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2月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21年2月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开标室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安溪县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5-232324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401

联系方式:李先生18750559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8750559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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