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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速安溪出口路网建设工程(同南路和兴安路连接线)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公-EWU]
时间:2024-06-26阅读:31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2020]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安盈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安溪安盈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249763309元,本次招标项目红线范围内施工图涉及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隧道工程、路基工程、交叉工程、涵洞工程、管线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道路总长约3公里,设置隧道1座(长度分别为365米和355.61米),设置旱桥1座,设置过水涵洞7座;其中同南路起于兴安路,向南途经同美村,穿高速出口后终点与迎宾大道交叉,道路长约1.75公里(含隧道长度),宽3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兴安路连接线起于兴安路,途经同美村南部,终点与同南路交叉,长约1.3公里,宽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但不局限于清单里的内容。项目建设期间的所有工程全部包含在本次的监理招标中,均由该项目监理中标单位承担监理工作。本次招标项目包含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24976.3309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60%计取【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暂按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计算,监理费结算价以施工结算审计价调整计取】(注:监理费中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咨询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施工工期超期造成的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最终监理服务费应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和罚款等合同条款约定的应扣款项)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283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0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0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0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9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_________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_________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一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规定办理入闽登记手续。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01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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