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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香丰置业新都区大丰60亩房地产开发项目(暂估价)-人防工程采购标段招标公告[公-LU6]
时间:2024-06-21阅读:283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香丰置业新都区大丰60亩房地产开发项目(暂估价)-人防工程采购/标段已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10-510114-04-01-879335】fgqb-04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香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香丰置业有限公司,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10-510114-04-01-879335】fgqb-040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文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香丰置业新都区大丰60亩房地产开发项目(暂估价)-人防工程

2.2项目地点:新都区大丰街道高家社区6组、太平社区8组

2.3建设规模:人防设计施工图及附件报价范围内所涉及人防专业验收必须安装的人防设备和防护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包括不限于人防封堵门、窗框的预留预埋,门窗扇供应及安装,混凝土战时封堵的预制,临战罩棚预埋铁件的制作与安装,人防通风的施工,防爆波地漏的供应、人防标示标牌的制作及安装,人防平战转换方案报告的编制及人防设备必要的检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人防设计施工图;

2.4计划供货期:6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人防蓝图,对图纸内的人防防护设备进行生产、 运输、安装,如设计图纸发生重大变更涉及到数量有增减则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资质要求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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