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柏乡县金昌纸业有限公司新建4吨沼气燃烧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柏乡县金昌纸业有限公司新建4吨沼气燃烧炉项目
建设地点:柏乡县南阳经济开发区(南阳村村北),柏乡县金昌纸业有限公司院内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28日
联系电话:0319-258522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186****7818,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11-3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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