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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专用材料产品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时间:2023-01-16阅读:9219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专用材料产品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有关资料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大沙镇马房开发区(西南一区编号es1020),中心地理坐标为23˚13ʹ47.45ʺn,112˚47ʹ45.26ʺe。因市场发展需要,公司对厂区现有产品进行调整开展产品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并对现有工程的工艺废气及生产废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50%。项目主要生产电子级环氧树脂材料,产品方案:年产主产品总产能为37000吨(溴素阻燃环氧树脂3500t,mdi改性环氧树脂12000t;无卤环氧树脂7000t,溶剂型环氧树脂2000t,环氧树脂10000t,酚醛树脂2000t,苯并噁嗪酚醛树脂500t),工业盐副产品3000吨,共40000吨。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用地,总占地总面积为42851.03m2,平面布局包括生产区、仓库、储罐区、锅炉房、危废间、实验室、车间办公室以及生活区等,设定劳动定员约50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厂内设有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2年1月委托广东辰宇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专用材料产品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2年9月5日获得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肇环建﹝2022﹞11号)。本公司于2022年12月06日重新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1284ma4ukxqj1f001q)。

建设单位委托广东万纳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的验收监测工作,监测单位分别于2022年12月13~14日对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污染源进行现场勘查和取样监测,在此基础上,建设单位编制了《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专用材料产品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配套的污染物治理设施如下:

(一)废水

1、项目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绿化洒水,不外排;生产工艺废水经过萃取、气体后进入沉淀过滤罐预处理,后经三效蒸发+芬顿氧化后再经ph调节池+酸化水解池+uasb 池+好氧池+mbr 池+污泥消化池+板框压滤机处理达标后储存于清水池,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他用于做循环冷却系统补水,不外排。

2、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间工艺废气、实验室有机废气、锅炉燃烧尾气、食堂油烟废气、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以及恶臭气体。

1、车间工艺废气

车间一工艺有机废气采用“二级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其中环氧氯丙烷尾气经过二级冷凝后先增设膜处理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一起引至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车间二有机废气采用“二级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实验室有机废气

项目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20m高排气筒排放。

3、锅炉燃烧尾气

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尾气收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4、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5、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

项目通过设置专用的循环冷却系统、双管道输送等方式减少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挥发。

6、恶臭气体

项目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废水处理,包括滤罐预处理、三效蒸发+芬顿氧化处理装置、ph调制釜、沉淀塔以及后续生化处理等过程均采取密封处理。

(三)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风机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公司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基础、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产生后采用容器密封储存,并在容器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的标识,运输过程符合国家及广东省对危险废物的运输要求。厂区设置危废暂存间,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落实相关措施。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项目基本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了事故应急池、应急阀门等应急设施,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上报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六)排放口和取样口的设置

废气、废水排放口、取样口设置规范,基本符合相关要求。

三、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肇庆市四会市大沙镇马房开发区(西南一区编号es1020)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方式:0758-3202900

四、公示

公示时间:2023.01.16-2023.02.17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公示稿)验收报告--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专用材料产品升级技术改造项目.pdf24.6 mb, 下载次数17

附件2:其他事项说明.pdf256.6 kb, 下载次数8

附件3:验收意见.pdf1.8 mb, 下载次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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