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24]063号的泉州市南安市洪梅镇梅溪村-梅新居委会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泉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泉农复【2024】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安市洪梅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资金100%,招标人为南安市洪梅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岩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泉州市南安市洪梅镇梅溪村-梅新居委会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1(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安市洪梅镇;
2.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325.2250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册及工程量清单;
2.5 最高控制价:3252250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
2.6 标段划分(如有):1;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