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五华县永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0日完成了五华永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划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对五华永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30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杜金良\13823822600
通讯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程江经济开发区A二区20号
附件:验收报告、监测报告、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