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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进路东段快速化及辅道改造绿化配套工程[公-BMG]
时间:2024-06-12阅读:182

东行审投〔2023〕2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台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投集团,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进路东段快速化及辅道改造绿化配套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场路—海南线

2.1.2建设规模:东进路东段快速化及辅道改造绿化配套工程施工

2.1.3合同估算价:775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8日,竣工日期:2024年9月8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及内容:东进路东段快速化及辅道改造绿化配套工程施工,完成江苏省仁智园林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作量的权利。

2.3本公告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e3209810002000011001东进路东段快速化及辅道改造绿化配套工程东进路东段快速化及辅道改造绿化配套工程施工,完成江苏省仁智园林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作量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本景观绿化工程履约能力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本景观绿化工程履约能力的企业;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3年内(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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