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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坝四期安置房配套用电工程项目(01标段(包))招标公告[公-XA7]
时间:2024-06-07阅读:5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千汇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坝四期安置房配套用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路径总长度约7km,其中新建通道约600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181万元

2.1.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竣工日期:2024年8月9日

2.1.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见下述2.3款标段划分中的招标范围

2.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可编辑选择)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e3209020002000010001长坝四期安置房配套用电工程长坝四期安置房配套用电工程的施工,包括路径总长度约7km,其中新建通道约600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须具备3.1.1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试、修)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亭湖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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