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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赵塔西路(西绕城-园西街)-(k0+000~k0+557.269)道路及排水工程epc总承包[公-BI6]
时间:2024-06-05阅读:24

以晋行审投资【2024】0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晋州市财政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赵塔西路(西绕城-园西街)-(k0+000~k0+557.269)道路及排水工程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址:赵塔西路(西绕城-镜湖街)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拟实施道路长约557m,红线宽度30m。采用单幅路形式,标准横断面为:7m 人行道+16m 车行道+7m 人行道。雨、污水管各两道,均采用dn800hdpe缠绕结构壁b型管。

2.1.4总工期:105日历天(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最高限价:9561350元(其中设计费127213元,工程费9434137元)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如为新版资质可提供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公司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拟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设计负责人须在联合体中的设计方注册)。注:项目经理与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1.4其他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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