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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岭市清河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汇交项目[公-FXK]
时间:2024-05-23阅读:35

项目概况

铁岭市清河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汇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204-00006

项目名称:铁岭市清河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汇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0

采购需求: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汇交(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6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铁岭市铁岭县金沙江路3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即为供应商首次报价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磋商过程中涉及二次报价环节,请供应商自备设备进行二次报价及解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铁岭市清河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铁岭市清河区

联系方式:刘先生18340182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嘉陵江路36号幸福里小区2号楼2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78701333

邮箱地址:45820807@qq.com

开户行:铁岭银行广信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0402010300007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34018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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