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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滨海县界牌镇集镇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公-SEC]
时间:2024-05-20阅读:37

滨行审投资(2024)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滨海县界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滨海县界牌镇集镇提升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滨海县界牌镇境内。

2.1.2建设规模:总长度约500米,施工内容包括装饰改造工程、景观工程、人行道拆除工程、街道改造亮化、绿化工程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4478111.22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其他: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

2.2招标范围:滨海县界牌镇集镇提升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e3209220002000001001滨海县界牌镇集镇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与下3.1条二选一)

r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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