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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第九实验学校改建工程二期项目招标公告[公-RQR]
时间:2024-05-14阅读:41

盐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预算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市第九实验学校改建工程二期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亭湖区南洋街道三元官路12号,原亭湖区南洋小学校园内。

2.1.2建设规模:对原教学楼进行改造(教学楼地上四层,建筑主体高度约14.85米,总建筑面积约5136.05m2、改造面积约2100 m2,单跨最大跨度约6.4米),同时新建3米宽走廊,并在主体建筑西侧加装外部楼梯;工程总造价约485.1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485.1万元。

2.1.4工期要求: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6 月 1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2024年8月31日

2.1.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见下述2.3款标段划分中的招标范围。

2.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e3209010002000024001001盐城市第九实验学校改建工程二期项目盐城市第九实验学校改建工程二期项目的施工,包含加固、土建、装饰、水电、暖通、消防、智能化等项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3.1.1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亭湖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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