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江西溪河市镇溪井村至浮桥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泉州市水利局以《泉州市水利局关于洛阳江西溪河市镇溪井村至浮桥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泉水审批[20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河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泉州市河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冠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洛阳江西溪河市镇溪井村至浮桥村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涉及洛江区河市镇溪井村、溪山村、浮桥村;
2.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为16233735元;
2.3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综合治理河道长度4.6km,工程建设内容以建设堤防、护岸及河道清淤为主。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总长度2.262km,新建护岸总长度1.065km,河道清淤总长度3.629km,排水涵管5处,水位尺5处,水位标记5处,下河台阶7处,警示标识牌7块,项目标志牌2块,水位站1处;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最高控制价:16233735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
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标段划分(如有):1个;
2.7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