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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北三环南侧河道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公-NFN]
时间:2024-05-07阅读: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三环南侧河道工程已由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三环南侧河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靖发改审〔2024〕24号))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靖江市北辰城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三环南侧河道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靖江市境内渔婆港东侧、北三环路南侧、渔婆北路西侧。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北三环河位于城北园区和乡镇居民集中居住区域,针对项目区内东西方向横向联系河道偏少的问题,将北三环南侧河道继续西延接通渔婆港,以加强区内水系水体流动,改营水体循环。此次新开河道起于中心港,讫于渔婆港。建设内容包括:

(1)新开北三环南侧河(东起中心港西至渔婆港),总长836m,两侧新建格宾网箱生态挡墙,总长度1271m;在格宾网箱生态挡墙施工时每隔300m布置一处长10m的重力式挡土墙,总长度60m;于新开北三环南侧河与渔婆港相交处新建1座2孔箱涵,单孔过水断面均为2.0x2.0m,长度为14.0m;永久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

(2)规划厂区对外交通道路上,因交通需要,在规划北三环南侧河上新建二座单跨16m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简支板梁桥, 于2处规划厂区对外交通道路上新建2座,桥宽分别为100.0m、38.0m。

2.2.2总投资金额

工程预算费用约2715.18万元。

2.3 本次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为北三环南侧河道工程施工标。新开北三环南侧河总长836m,两侧新建格宾网箱生态挡墙总长度1271m;重力式挡土墙总长度60m;新建2座桥梁,桥宽分别为100.0m、38.0m;新建1座2孔箱涵,单孔过水断面均为2m.0x2.0m,长度为14.0m。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为北三环南侧河道工程施工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416.5万元整。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总工期为175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6月8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4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财务要求: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10)信用等级要求:/。

(11)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2)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员工;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工程的投标;

(6)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5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49.77.204.17: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售后不退。

(3)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8日9 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4年5月28日9时00分在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3.资质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4.业绩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5.项目经理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9.财务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0.信用等级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1.主要施工设备/
12.其他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13.社会保险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至少包含近3个月内任意2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14.联合体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0.91、0.92、0.93、0.94、0.95,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6、0.65、0.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2416.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75分;项目管理机构:4.5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奖项0.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
2.2.2

(1)

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业绩拟任项目经理自2019年4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起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有一项得2.5分;本项最多得2.5分。

【备注:①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 项。②可以与资格审查中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业绩。】

2.5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1.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

2.投标单位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

3.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配备齐全(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得1分,不齐全本项不得分。

【备注:上述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2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0 款相应要求,否则不得分】

2分
2.2.2

(2)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暗标)(1)施工技术方案(10分)

①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2分);

②本标段河道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2分);

③本标段护岸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3分);

④本标段桥梁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3分)。

以上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2)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2分)

①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1分);

②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1分)。

(3)安全措施与综合协调(2分)

①安全施工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1分);

②施工安全综合协调内容分析全面、措施合理可行(1分)。

(4)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2分)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控制要点清晰,质量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2分)。

(5)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2分)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2分)。

(6)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1分)

环境保护体系健全,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落实有保障(1分)。

(7)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1分)

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1分)。

20分(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1)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人员图像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如违反以上暗标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当前对应评分节点为0分。

(2)施工组织设计要有针对性;建议使用a4页面,行距使用1.5倍行距,字体使用宋体,字号使用小四,页数不超过80页。

2.2.2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7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75分基础上扣1分;

每低1%,在75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0分。

75分
2.2.2

(4)

奖项近五年(自2019年4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颁发的奖项(水利类)的得0.5分。

【备注:提供获奖证书或发文,奖项为水利类的,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长质量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省级优质工程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省级水利工程建设优质工程、省级水利工程建设文明工地。】

0.5
合计100分

注: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

8.其他内容

8.1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作无效业绩。

8.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江市北辰城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地址:靖江市城北园区北二环路南侧(孤山镇新一村)

电话:0523-84873003

招标代理:江苏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靖江市滨江国际c幢18层

联系人:包艳红

邮编:214500

电话:0523-84950098 13515166296

传真:0523-84950011邮 箱:10357876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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